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论家事审判的身份情感和伦理属性

来源:情感读本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导 言 家事审判是指以家事案件(我国司法统计中一般称婚姻家庭案件)为审判对象,以家事诉讼程序、家事非诉讼程序和家事审判机构的组成和运作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活动和机制。

一、导 言

家事审判是指以家事案件(我国司法统计中一般称婚姻家庭案件)为审判对象,以家事诉讼程序、家事非诉讼程序和家事审判机构的组成和运作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活动和机制。[1]家事审判是法院审判的一种,但它和法院其他类型的审判活动相比却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家事审判具有明显的身份、情感和伦理属性。

首先,家事审判的当事人大都是特定的家庭成员,彼此之间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这种身份关系一般被称为亲属。“亲属的内涵是以血缘、婚姻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称为亲属身份关系,这些人互相称为亲属”。[2]家事案件当事人之间这种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显然迥异于其他类型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区别的表现是,在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在庭审结束离开法庭以后就可以“各奔东西”,彼此之间可以再无任何瓜葛;但是,家事审判则不同,由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即使在纠纷解决以后,这些当事人之间的亲属身份一般也不会改变。当然,被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的夫妻关系以及被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或者通过亲子鉴定技术被法院否认亲子关系等几种情形除外。因此,家事审判的当事人即使在纠纷解决以后,这些在庭审中唇枪舌剑、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可能还要在同一个屋檐下继续生活;或者,即使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继续生活,但“剪不断”的亲属身份关系决定了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还要继续发生联系。甚至对那些虽已被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但却生有未成年孩子的男女当事人来说,虽然他们已经不再具有夫妻身份关系,但是由于孩子的存在,他们在离婚后还会因为孩子而经常接触,比如,其中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在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时会与另一方保持接触等。

其次,由于具有上述亲属身份关系,家事案件当事人之间还会存在区别于一般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某些特殊情感,如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等。家事审判中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具有特殊性,它可能是一种已经受到某种伤害的情感。当亲属之间发生某些身份或财产纠纷以后,原先承担融合家庭共同体职能的那些弥足珍贵的情感(亲情)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伤害。而且,和一般诉讼中当事人受到对方伤害的情感相比,即使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家庭成员往往也会觉得他们受到来自至亲之人的情感伤害更加严重,更加不能容忍与接受。因此,这些受到伤害的情感会严重影响到家事案件当事人在家事审判中的表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庭家事审判的过程与结果。“在调解和法庭听审过程中最容易引起混乱的因素就是谈论主观情感——愤怒、不幸、痛苦和不公。尽管法庭试图避免谈论感情,调解人员努力控制场面,并施加压力以使问题得到解决,但感情问题总是不断出现并破坏理性的谈话”。[3](P201)因此,对进行家事审判的法院来说,无论处理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还是财产关系,在家事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如何弥合当事人之间已经受到伤害的情感是一个必须要予以慎重考量的事情。

最后,家事审判还具有相应的伦理属性。“婚姻家庭关系虽属私法关系,但却是私法中公益属性较强的部分,因为,婚姻家庭不但是个人生活保障的城堡和要塞,还承担着儿童初步社会化的功能,从宏观意义上还具有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1]家事审判的伦理属性主要体现为,法院审判家事案件不仅仅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某种纠纷,它还应该通过对家事纠纷的审理尽力调整家庭之中的人伦关系。即便处理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关系,法院也应该充分考虑与这些财产关系紧密相连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努力修复家庭成员之间因这些财产纠纷而受到伤害的情感,从而得以维持家庭内部的私人伦理,并通过维持家庭内部的私人伦理,进一步达到维护社会公共伦理的目的。

基于国情,我国在很长时间里一直将家事审判程序置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之中,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也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变迁,尤其是随着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巨大转变,我国的婚姻家庭纠纷日益增多,法院受理的夫妻离婚及财产纠纷、继承、收养、亲子、老人赡养等方面的家事案件也越来越多。在这种背景下,原先内置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之中的家事审判程序也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2016年4月21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始在全国试点家事审判的改革。事实上,在此之前,已经有部分地方法院开始了家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学界也开始了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密集研究。现有的有关研究既涉及家事审判的基础理论,也涉及家事审判的具体实务。此外,还有很多研究聚焦于国外家事审判的经验和做法。这些研究从不同方面为我国家事审判改革建言献策,智识贡献良多。


文章来源:《情感读本》 网址: http://www.qgdbzzs.cn/qikandaodu/2021/0728/1659.html



上一篇:通俗的网络引导读青少年网络素养读本第一辑
下一篇:试论情感在思想工作中的作用

情感读本投稿 | 情感读本编辑部| 情感读本版面费 | 情感读本论文发表 | 情感读本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情感读本》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